知情消息人士表示,包括蘋果和谷歌在內的四家大型科技公司,已同意支付總計3.24億美元,和解一項訴訟。該訴訟指控這些公司共謀壓低硅谷的薪資水準,而庭審原訂在數周后展開。
科技業員工在2011年對蘋果、谷歌、英特爾和Adobe SystemsInc提出一項集體訴訟,指控這些公司和議不雇用彼此的員工,以避免薪資之爭。這些員工計劃在訴訟中要求30億美元的賠償。而根據反壟斷法,賠償金額可增至90億美元。
這項訴訟備受關注,因賠償金可能非常高昂,且可藉此一窺硅谷菁英的世界。訴訟的依據主要是蘋果已故創辦人喬布斯、谷歌前首席執行官施密特以及部分硅谷對手公司高管的電子郵件通訊,郵件中,這些高管在思考避免延攬彼此最有價值工程師的計劃。
這些企業已坦承,確實有不聘雇的協議,但反駁了共謀壓低薪資的指控。此外,他們也聲稱,員工不應被允許進行集體訴訟。
庭審原訂在5月底展開,集體訴訟員工數約6.4萬。
蘋果、谷歌和英特爾公司發言人拒絕置評。Adobe公司代表稱,該公司不承認有任何不法行為,但和解“是為了避免訴訟帶來的不確定性、成本和紛擾。”原告一名律師--Lieff Cabraser Heimann & Bernstein的KellyDermody在聲明中稱,這項和解是“非常好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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